社会个人和机构研学讲解管理办法
来源: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3-10-29 作者: 打印 点击:348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社会个人和机构研学讲解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共同发掘博物馆资源,提高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热爱博物馆事业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常性组织研学讲解团队在各博物馆开展活动的个人;本办法所称研学机构,是指以组织特定的团队,在场馆内开展讲解及主题性活动为主要方式的学习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
第三条 拟在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组织研学团队开展讲解和主题性活动的个人和研学机构,须提前向本馆申请研学资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条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仅对社会个人和机构研学讲解内容进行监管,其研学活动所产生的收费标准及要求,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不予认证。
一、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研学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个人申请
1.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2.有较为丰富的研学讲解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信誉良好,无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不良记录;
4.能够持续性开展活动。
(二)研学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经营范围应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活动等项目;
3.行业信誉良好,无被处罚记录;
4.有较为固定的带队教师。
二、资质认证
第六条 具备申请条件的个人或研学机构可在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官网(www.kmgzj.com)下载填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研学资质申请表》(分为个人申请表和机构申请表),提出申请。
第七条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社会教育部对提出申请的个人和研学机构进行条件审核,审核周期为7-10个工作日。通过后提供统一的博物馆讲解大纲。
第八条 个人和研学机构须按照大纲要求撰写讲解词及活动方案,在规定期间内提交博物馆社会教育部审核,审核周期为15个工作日。个人申请还需提供不少于三分钟的任意博物馆的讲解视频。
第九条 通过条件审核和方案及讲解稿认可的个人或研学机构,获得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研学组织资质,有效期一年。获得资质的个人和研学机构名单将于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官网(www.kmgzj.com)进行公示。
 
三、研学管理
第十条 获得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研学资质的个人和研学机构,须按照博物馆要求,依法依规在馆内开展研学活动,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 在馆内须严格按照认可的讲解词及活动方案开展研学活动。不得开展未经报备的其他活动。在馆内开展的一切活动都不应该影响到其他观众的参观秩序。
第十二条 带队教师每次入馆后须签订当日研学活动承诺书后领取讲解证,全程佩戴并于活动结束后归还。每位带队教师负责学员人数不超过20人。
第十三条 个人及研学机构自行购票入馆。
四、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将持续对研学活动进行监管,如发生歪曲历史、戏说历史、危害安全、扰乱秩序等违规行为,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研学活动,限期整改。如在一年内出现两次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研学资质,且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社会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期一年。